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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关于48R CHS表中的
1> Part C,18条里面需要填写自己吗?-我目前已经在澳大利亚;
2> Part D中,如果20条已经填写了自己的信息(我是为母亲办理676),21条还需要填写联系人的信息吗?
3> Part G 34条,如果我提供所有的财务支持,还需要在Accommodation和other上搭钩吗?我准备在邀请信上,表明还准备请老妈在澳洲游玩。
4> Part I,如果40条填写No了,41条就不用管了,是把?
其次关于54表,
5> 如果老妈的兄弟姐妹在一张表中填不下,我可以自己照着54的格式打印一份表格吗?54表只有三行填写兄弟姐妹,可老妈还有6个。
6> 儿媳妇需要填写到54表吗?
7> 表兄弟姐妹应该不用添吧?
谢谢啦!
本帖最后由 liu-922 于 2010-7-15 07:51 编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