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 搞Blog只不過是我滴表面工作,我真正滴身份是一位留學僧......咦? 怎麼好像前面有東西飄來飄去?!! 古語有云: 『千秋功過如浮雲,一將名成萬骨枯』...放心, 那些只是浮雲而以...HOHO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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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est 留言于2007-11-05 13:54:11
你好!
    很感激你在百忙中看我的信。时间紧迫,请救救我儿子!
    我儿子陈小浩是在悉尼经营家俱生意的澳籍华人。2005年在悉尼海边钓鱼时不慎堕海,经抢救,虽生命无危但成了植物人。其妻子黄梅晶来电告知,我带同小浩的兄弟姐妹立即赶赴澳洲。当时黄梅晶立即决定结束其生命,我们苦苦求她让我们把小浩带回中国医治,并表明愿意照顾他一生。黄梅晶当时同意,却在我们回中国联系好医院等相关事宜告知她时,翻脸拒绝让小浩回中国,并不肯提供申请我们到澳洲探望及照顾小浩。后医院将他送到了澳洲悉尼BURWOOD区GREENDON街LINBEN护理院并用胃饲以维持他的生命。黄梅晶不但极少去看望他,并于2006年10月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,拔掉小浩的胃管,为求将他活活饿死。澳洲拒绝“安乐死”的做法,她这样的行为却比“安乐死”还残忍!幸得政府出面,在其公正判决下取得由政府监护的一年的公共监护期。
    由于监护期到期,今天,10月31日,澳洲政府在黄梅晶的坚决要求下,决定停止对小浩的胃饲,直到生命结束。我们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和语言不通,因此束手无策!情况危急,请各位好心人帮帮我们!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。
    人命关天,生命只有一次,是何其的宝贵!更何况全球植物人苏醒康复的例子在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比比皆是,求求各位好心人帮帮我们!救救我儿子!请你们指点,有什么法律政策能对我们有帮助的,或类似植物人治疗及康复的例子和方法请告知我们。我们衷心感谢!
我的邮箱是:xiaohao200506@yahoo.com.cn
我的手机号码是:13729039802 (中国的号码)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求助人:陈孙福、林宗霞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2007年10月31日
★Entertainment Never Die★ 很明显我是马甲 留言于2007-09-03 21:28:13
有效期为2007年元旦至2007年圣诞节

请自行把握....
贝儿的个人空间 贝儿 留言于2007-06-22 11:21:56
真的可以实现么?呵呵,让我想想,想好了再告诉你,记着你可欠我一个愿望了哟,嘿嘿
★Entertainment Never Die★ 很明显我是马甲 留言于2007-05-25 23:30:01
恭喜你成为本BLOG第一个留言的人

本BLOG主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, 请说
贝儿的个人空间 贝儿 留言于2007-05-24 17:33:20
呵呵,空间设计的很不错啊!
给 很明显我是马甲 留言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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